为加大货物运送车辆超限超载运送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管理力度,进步科技治超水平,维护路产、维护路权,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维护法令》《河南省管理货物运送车辆超限超载法令》等相关规定,开封市交通运送局决议启用4处非现场法律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国道G230十三大街非现场法律点(东京大路与十三大街交叉口向北约800米处,双向)。
2.省道S314郑汴物流非现场法律点(物流通道与十八大街交叉口向西1500米处,双向)。
4.省道S314土柏岗乡南神岗非现场法律点S314(K519+490,双向)。
检测过往货物运送车辆称重数据,抓拍车牌、车身、逆向行驶行为等图片、视频信息。交通运送主管部门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非现场法律设备收集的信息,对存在超限超载运送、逆向行驶、遮挡号牌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运送车辆依法处理。
超限超载货物运送车辆请依照各非现场法律点装置的交通指示牌内容,前往指定地址卸货。
请广阔货物运送车辆驾驶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一起营建安全、文明、疏通、有序的路途运送次序。